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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交控集团、京大、阳五、龙城、汾平、翼候、静兴、山西绿地城投、太原西北二环高速公司,中铁建投山西公司,各有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厅机关各处室:

  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坚持“严、紧、深、细、实”,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落实交通运输部《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为抓手,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建设、设施装备本质安全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

  一、着力强化政治引领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党组织要以人命关天的站位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作为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两个至上”的重要标尺,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要加强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特别是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风险点位进行重点研判。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出台落实举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学习,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不断提高保安全促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警示教育。根据工作建立曝光平台、畅通曝光渠道,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要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必要时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

  (四)加强正面宣传。用好媒体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省厅在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宣讲,发动各方面积极参与,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安全隐患。

  二、着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实施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水上交通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总监,配齐配强安全机构和人员。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引入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要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六)强化员工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覆盖企业生产作业全过程的岗位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在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施工等领域推广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七)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一件事”全链条监管的要求,以法律法规规定、部门“三定”规定、省安委会明确的新业态监管职责为基础,以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为重点,全链条梳理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制定厅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课题研究,加快编制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五五”规划。

  (八)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安全生产检查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入企检查、考核、指导、调研等活动。加强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企业的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落实省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细则》,及时修订监管名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精准执法,做好典型案例报送和公布工作。

  (九)严肃追责问责。制订安全生产约谈及挂牌督办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建立事故提级调查机制,对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分析,强化教育汲取和责任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规定,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着力强化标准化建设

  (十)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亟需的地方标准,支持行业协会交通安全企业结合实际创新编制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山西省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风险论证工作指南》《普通国省干线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公路养护施工单位教育培训办法及考核大纲》。认真贯彻执行现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等标准的宣贯培训,完善“行业清单”。

  (十一)深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成果转化。在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公路运营领域分别选取1-2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建设,通过交流学习等方式,促进标准化建设经验总结和推广。推动“平安文明高速路”建设由试点创建向成果应用转变,在全省建设“平安文明高速路”800公里,着力培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典型。依托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探索路警“三共一联”,即“信息共享、安全共治、设施共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在隐患排查、公路治超、重点营运车辆管控、公路养护施工、恶劣天气路面管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处置等方面开展协同治理。

  四、着力强化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十二)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普通公路养护单位、工程建设企业以及“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和风险清单,明确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和监测管控、应急处置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

  (十三)抓好重点时段和极端天气风险防范。着力加强春运、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前会同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力防范极端天气对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灾害风险。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研究高风险路段分级监测预警措施,提前做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预置等工作。强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载运装备在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恶劣条件下的应急处置、基础韧性等技术研究。

  (十四)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春节、“五一”、国庆假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大载客量车船、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及通道、人员较为集中的工地驻地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健全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巡查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抽查巡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

  (十五)加强重大隐患闭环整改。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将判定标准内容作为安全检查必查项。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

  五、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六)道路运输领域,一是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巩固深化动态监管平台专项整治成果。二是严格旅游包车客运、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三是全面加强12吨以上重载货车动态监管。四是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停放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五是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加强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跨城市运营线索筛查,及时通报各地核查处理。六是联合公安部门精准筛查涉嫌长期“三超一疲劳”车辆和驾驶员并严肃查处。七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安全审查和经营许可制度,从严查处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

  (十七)城市客运领域,一是依法严查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公交车辆安全防护栏安装使用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四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考核管理。

  (十八)公路运营领域,一是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打击纠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治超非现场执法,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二是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抵御各类灾害风险能力的冗余度。三是加强公路重大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和巡查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自然灾害风险识别和预警服务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工程,实现国省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处置率100%,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比例达98%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比例达92%以上。五是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技术上、管理上、制度上筑牢安全防线。

  (十九)工程建设领域,一是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完成高速公路设计回溯,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二是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整治擅自改变隧道开挖工法、不按方案施工、未进行动态设计等问题。三是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四是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五是从严打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六是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

  (二十)水上交通领域,一是强化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客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船舶脱管脱检、超载超员、配员不足、“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农(自)用船非法载客、船员等专业人员无证上岗、应急预案不编制不演练不管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前,开展对拟投入运营客船安全检查,防止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扎实开展水运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核查、船舶检验的结果抽查及救生衣规范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船舶机电设备、船员实操能力等专项检查,强化旅游旺季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执法。三是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和禁限航管控措施,着力推动营运渡口、码头、船舶运营监管和调度指挥信息化全覆盖,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

  六、着力强化设施装备本质安全建设

  (二十一)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2025年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7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17座。持续完善运营公路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等高风险路段的安防设施,完成二类事故多发点段124处225.23公里和高风险路段100处11.78公里的治理。继续推进码头改造升级。

  (二十二)着力提升运输工具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国家“两新”政策,有序推进营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运船舶更新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

  七、着力强化智慧管控能力建设

  (二十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完善全省交通运输应急指挥调度功能,将视频指挥功能延伸至各公路段、桥隧等重点部位。二是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结构检测,加强公路自然灾害普查数据应用。三是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四是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五是持续推进全省801座高速公路长隧道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AI事件监测的安装和应用。六是在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施工等领域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八、着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十四)优化提升应急调度指挥能力。一是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指挥、应急处置,推动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建立完善调度指挥工作机制,落实交通运输部分级分类运行监测要求和监测预警指南,常态化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对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影响分析研判。

  (二十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定位清晰、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

  (二十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建立健全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投送保障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加强企业专职和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的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

  (二十七)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保障。建成太原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西)储备中心。编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规划。制定山西省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十八)深化跨部门合作。强化与气象、公安、应急等部门及系统有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打通高速公路阳光救援系统与12122救援系统,进一步提升救援效率。

  (二十九)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管理,配优配强值班力量,建立值班人员定期培训学习考核机制。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加强对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做好应急通信技术力量保障。

  九、着力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三十)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的方式,开展各领域各类型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三十一)开展综合执法安全业务比武。采取“走出去看、进校园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安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实际开展执法队伍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十二)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编制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开展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水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持续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开展“安康杯”等竞赛活动,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优秀案例分享、职工技能比武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风气。

  2025年民航、铁路安全生产工作另行安排部署。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