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安徽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5年3月26日公布,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适应高速公路发展需要。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153公里,“十四五”末通车里程将达6800公里以上,“五纵十横”高速路网基本建成,基础设施“硬联通”与管理服务“软实力”需协同提升,当前还存在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职责明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管理体系,保障路网安全高效运行。
(二)优化高速公路营商环境需要。截至2024年底,我省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增至11家,下辖56家路段公司,涉及央企、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等等多个主体,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更加有利于优化高速公路营商环境。
(三)提升高速公路网服务水平需要。对标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安全便捷出行需要,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还存在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通过制度建设,健全高速服务质量体系、投诉处理机制,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和养护管理水平,系统性提升人民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我厅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在前期充分调研并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11月,面向省内12家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各市交通运输局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12月下旬,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草案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办法》(送审稿)。3月上旬,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3月26日,正式印发《安徽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
三、主要制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制定,2017年第五次修正);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制定);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制定);
(二)政策文件
4.《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26号);
5.《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7年第35号公告);
6.《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
7.《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98号)。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路网运行管理、收费管理、服务区管理、养护管理、应急保障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制度内容如下:
(一)明确各管理运营单位主要职责。主要集中在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路网运行管理,界定了省厅、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综合执法局)、各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各单位任务事项,建立起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
(二)规范和加强联网收费管理。第三章收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公路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收费方式、账户管理、数据公开、收费站配套管理、系统设置和客户投诉处理等重点事项,切实维护高速公路各运营企业和高速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细化服务区管理服务标准。第四章服务区管理,主要就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停车场建设、便利设施设置、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交旅融合、扶贫助农、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于安徽交通形象的重点事项划定标准规范,促进高速公路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提高司乘人员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强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第五章养护管理,压实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细化规定高速公路养护的计划编制、实施要求、养护标准、经费保障、质量验收等内容,保障高速公路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升高速公路使用寿命和通行能力。
(五)夯实高速公路应急保障基础。第六章应急保障管理,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等各环节的责任和措施,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六)健全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监督机制。主要集中在第七章监督管理和第八章附则,明确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运营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明确实行联网收费的一级公路及其收费站的运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